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江省包装技术协会 (Jiang Su Province Packaging Technology
Association)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省性包装行业管理组织,是在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下和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指导下,负责对全省包装工业进行规划、指导、协调、服务,由包装行业的企、事业单位和个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。
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,全心全意为包装行业企、事业单位和包装工作者服务。协会贯彻政府的政策、法令和意图,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,对行业实行指导,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与横向联系。在企业和政府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,推动包装事业的发展。
第三条 协会坚持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制定的“团结、协作、创新、求实”的会风,贯彻“包装工业大家办”的方针,团结广大包装工作者,积极开展包装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,大力普及包装技术知识,不断提高包装技术水平,加速实现包装现代化,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贡献。
第四条 协会为政府在包装方面作决策提供咨询、建议,根据政府部门的授权和委托,对全省包装行业行使行业管理职能。
第二章 任 务
第五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
1、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包装行业的管理工作。
2、对包装行业的发展提出规划和建议。
3、制定行规行约,向政府部门提出制订有关包装法规和政策的建议,向包装企、事业单位和广大包装工作者宣传政府关于包装的政策、法令。
4、推动包装行业的技术进步,调查研究国内外包装技术和市场销售的发展趋势;收集、整理、交流包装业务和技术信息资料。
5、推进商品包装的改进;协助制订包装标准;协助国家发放包装产品的生产许可证;评选推荐优秀学术论文、优秀作品;搞好包装行业质量管理。
6、培训包装方面人才。
7、提供包装技术咨询服务,对包装企业的经营、管理进行诊断、指导。
8、开展国际和省内外包装信息交流活动,举办包装展览会,邀请国内外专家讲学,进行技术交流。
9、积极推动和支持企业改革。
10、创办经济实体,增强协会为行业服务的实力。
第三章 会 员
第六条 协会的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。凡从事包装行业的生产、设计、科研、教学、流通的单位,不论全民、集体、乡镇或私营都可向协会申请,经协会批准成为协会的团体会员。凡从事包装工作的专家、教授,技术、设计、管理、经营人员及热心包装工作者,承认会章,由本人申请,经协会批准,均可成为协会的个人会员。
第七条 外籍专家学者、企业、团体申请入会的,经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,可作为荣誉会员。
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
1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2、参与协会的工作,有建议、批评权。
3、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学术交流活动。
4、优先、优惠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。
第九条 会员义务
1、遵守协会章程,按期交纳会费。
2、执行协会的决议,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,向协会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。
3、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的各项专业活动,为协会提供学术论著、作品、科研成果及资料。
4、积极宣传包装科学知识,推广先进技术成果。
第十条 会员可申请退会,但必须办理手续。会员不履行义务时,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第十一条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协会代表大会。代表大会由各市包装技术协会推选的代表,协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推选的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。协会代表大会每四至五年举行一次,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。
代表大会职责:
1、确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。
2、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。
3、选举理事会。
4、修改协会章程。
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协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。理事会的职责:
1、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。
2、制定协会工作计划。
3、领导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和指导各市包装技术协会开展活动。
4、评选与推荐学术论文和优秀作品,评选、表彰、奖励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,建议政府有关部门、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给予奖励。
5、组织召开下届代表大会。
第十三条 理事会推选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。在理事会闭会期间,常务理事会负责行使理事会的职责。
第十四条 长期热心从事协会工作,并作出一定贡献的包装工作者,经常务理事会或代表大会通过,可授予荣誉称号。
第十五条 协会对各市包装技术协会在业务上是指导关系,又是领导关系;对各专业委员会是领导关系。
第十六条 协会根据本省包装行业的情况及今后发展的需要,进一步健全和建立各专业委员会及其它机构。
第五章 经 费
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来源:拨款、会费、资助、捐款、有偿服务和举办各种活动及所属经济实体的收入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八条 协会章程经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。
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协会负责解释。